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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十万火急,提醒你两件事(必看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阿呆    时间: 2007-2-3 10:34
标题: 十万火急,提醒你两件事(必看)
1.个案:
有一妇女手提包被偷,里面有手机银行卡钱包等.20分钟后,她打通了老公的电话,告诉自己被偷的事.
老公惊呼:"啊,我刚才收到你的短信,问咱家银行卡的密码,我立马就回了!"
他们赶到银行时,被告知里面所有的钱都已被提走.
小偷通过用偷来的手机发送短信给"亲爱的老公"而获取了密码,然后在短短20分钟内把钱取走了.
提醒:不要在手机通讯录中暴露自己与联系人的关系,忌用"家电""老公""爸妈"等称呼.一律用名字,字越少越安全.

2.个案:
我听过一件很可怕的事:有一天,一个21岁的男生戴着隐形眼镜去参加一个烤肉野餐聚会!就在他开始以木炭生火之后的几分钟,他突然大叫一声,然后很痛苦地跳来跳去,在地上打滚..........全场的人都吓呆了,没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.
大家赶紧送他到医院,医生检查后遗憾地说,他的眼睛失明了!
提醒:参加野外烧烤或任何有可能接触到火源的时候,请不要戴隐形眼镜!因为隐形眼镜是用塑胶制成的,过热的温度会熔化我们眼中的隐形眼镜! 无论真假,带隐形眼镜的朋友都注意了

作者: ShmilyRP    时间: 2007-2-3 18:31
第二条太吓人了,多谢楼主提醒!!!!!
作者: 兜兜里都是糖    时间: 2007-2-3 21:22
你去死,我岂不要把手机存的名字改了???
作者: 阿呆    时间: 2007-2-3 21:27
我不担心受骗

第二个个案我一直怀疑它的真实性。不过不管真的假的,注意点比较好。
作者: 兜兜里都是糖    时间: 2007-2-3 21:29
我不戴眼镜
作者: 阿呆    时间: 2007-2-3 21:46
想戴隐型眼镜,但都说不好,说对眼睛伤害大

[ 本帖最后由 阿呆 于 2007-2-3 21:50 编辑 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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